不少地方又出现了季节性煤荒、电荒、油荒。如何推进综合改革、理顺能源关系、实现能源供应与经济长期发展的良性互动,应提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。

2008年设立副部级国家能源局时,外界期望颇高,希望能借此改变能源管理政出多头的情景,推进能源领域的诸多改革,保证能源安全。而事实并不如外界预期,近年来,能源局在发挥作用方面仍有推进空间。

事实上,国家能源局没有承担能源管理全部职责,在价格等一些关键问题上目前缺乏明确的协调机制,造成动辄就涨价,企业消极怠工“电/油/煤荒”频现。笔者以为应该在国家能源局的基础上,设立针对各种能源的协调机制,理顺能源供应的环节,推动能源市场改革,才能解“荒”。

进入冬季以来,南方尤其是华中地区“煤荒”的报道不断,据称今年湖北、湖南、贵州、重庆、四川等局部地区都存在煤炭供应紧张情况。此次“煤荒”跟供电企业大幅亏损、持续的“市场煤、计划电”密切相关。相关改革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
能源局管不了电价,电力改革牵涉到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等机构。电监会负责电力监管,提出电力改革的建议,但对价格,也没有决定权。

报道称五大发电企业深陷亏损泥潭,拉闸限电已扩大到17省市,电荒苗头有向全国蔓延的趋势。据了解,电价调整是归国家发改委管辖。按照“三定”方案,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,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;国家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,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,但从实践看,这种机制设置没有有效应对能源“荒”。

说到电价,可谓是一个棘手问题。价格本来是市场供需双方达成的,而现在却成为一个调控手段,而价格工具应对能源“荒”,往常只有涨价一途。

油荒也是如此。各地陆续传出柴油荒,中国的油价和国际市场接轨,最近资源税改后,石油企业觉得负担增加了不少,这时候出现油荒,笔者认为是因为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。

能源局“三定”方案中提出能源局负责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(含核电)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。但在应对能源供应方面,没有具体规定。目前也没有应对油荒、电荒、煤荒的协调机制,最后往往落在价格调整上,而价格调整无法从根本上应对能源“荒”。

说了好多“荒”,都是能源领域的。笔者却没有发现能源链条上哪家企业和机构真正“慌”,企业各有各的路,家家都惦记着自身利益,明显缺乏统筹机制和总体措施,协调和改革显得更为迫切。